为了切实加强对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办法><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鲁政院〔2022〕97 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具体安排如下:
组 长:李国富
副组长:苑锦锋
组 员:杨柳、于泉泉、董学锦、孙杰、房新宇、崔怡心、孙毅、张洪云、陶望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