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简介
财务管理专业(专科)是山东政法学院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培养技能型人才而开设的管理类专业。本专业通过学习财务管理及相关学科知识,使学生掌握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备现代金融环境下的投资、融资知识和现代经济环境下的会计知识,学生毕业后可以进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掌握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财务与会计规则、依托金融市场和电子网络技术,具备现代金融环境下的投资、融资知识和现代经济环境下的会计知识,能在企事业单位、证券保险、金融机构和政府机关以及社会中介机构从事投融资、会计、财务咨询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具备以下知识、能力和素质: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服务国家和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具有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
2、系统掌握财务管理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
3、熟悉专业相关软件,能够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进行财务管理工作;
4、具有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获得信息和人际沟通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财务问题的基本能力;
5、身体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6、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能够胜任从事本专业范围内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
四、学制、学时与学分
学制:基本学制 3 年,按照学分制管理,最长修业年限 5 年。
总学时:1904 学时
总学分:117 学分。其中必修课 83 学分(通识必修课 21 学分,专业必修课 47 学分,实践必修课 15 学分);选修课 32 学分(通识选修课 8 学分,专业选修课 16 学分,实践选修课 8 学分);素质拓展 2 学分。
五、毕业与学位授予
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条件者,方能毕业。
六、课程设置
(一)主干学科:经济学、管理学。
(一)专业核心课程
1.基础会计学 4 学分
该课程以会计核算方法为主线,在基本理论上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将有关会计要素、会计的前提条件和会计准则等贯穿在教学过程中加以阐述,为财务会计学的学习打好基础。
2.财务管理学 4 学分
本课程以企业资金运动为中心内容,以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为框架,阐述财务管理的基本的概念、管理原则、管理制度等理论问题,以及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和分析等业务方法。
3.财务会计学 4 学分
本课程以基础会计为基础,全面阐释会计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的基本理论与方法,系统讲解企业持续经营条件下引起会计要素变动的主要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程序,与其他有关专业课程的内容互为补充、相互协调。
4.西方经济学 4 学分
通过学习本课程,使学生理解和掌握现代经济学的基本概念,了解经济学的基本构架和分析逻辑,并能够运用经济学原理观察、分析和解释现实生活中比较简单和典型的经济现象和问题。
5.金融学 3 学分
该课程以货币与银行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有关货币、信用、利率、银行等金融机构、金融市场运行、宏观金融调控等经济金融现象及其发展变化规律、西方货币金融理论、及国际金融的创新与发展。
6.管理学原理 3 学分
该课程研究在特定的环境下,管理者通过执行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职能,整合组织的各项资源,实现组织既定目标的活动过程。该课程研究通过合理的组织和配置人、财、物等因素, 实现预期的目标,以人为中心进行的协调活动,是系统研究管理活动的基本方法的综合性交叉学科。
7.会计模拟实践实训 2 学分
本课程综合运用会计专项技能和信息技术方法,按照会计职业岗位分工,手工进行一个过程完整的、综合性的会计业务处理训练。本课程建立了会计专业理论课程和专项技能训练与企业顶岗实习的桥梁,为企业顶岗实习和从事实际会计工作奠定基础。
8.会计电算化 2 学分
使学生掌握会计电算化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单位实施会计电算化的基本程序和管理制度,掌握通用会计软件主要功能模块的操作方法和技巧,学会运用计算机来记账、算账和报账,具备实际工作所需的会计电算能力,完成账务处理系统、工资核算管理系统和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从期初建账、到系统初始化、日常业务处理,再到期末业务处理的全过程,最终完成会计报表系统的操作,能够让学生运用财务软件对企业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9.审计学 3 学分
本课程讲授审计基础理论知识和审计实务操作方法。在学习掌握审计重要基础概念的基础上,着重介绍审计过程中的各项具体技术与方法,并结合各业务循环审计的不同特点,详细介绍具体业务和余额的审计程序。
10.税法原理与实务 3 学分
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税收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税法的基本内容以及业务操作的基本技能,培养学生具有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教学进程表及其他(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