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朝,男,青岛黄岛区人,中共党员,原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司法会计师,山东政法学院特聘教授。司法会计学科理论创立者,已出版专著十余部,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
社会兼职:全国检察机关司法会计专业指导小组组长,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讲师团成员,山东省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客座教授。
研究领域:司法会计学、司法鉴定、经济案件调查(含经济犯罪侦查)。